五月新宾,青山如黛。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新宾县检察院“老妇幼办案组”驱车30余公里,深入响水河子乡九年一贯制学校,在送去精美节日礼品的同时,还为60余名中、小女学生送上了一份特殊的节日礼物——“检爱同行,向阳生长”防性侵专题法治讲座。
“这里留守儿童多,性防卫能力弱。农村孩子在这方面的教育太缺了,我始终放心不下。”
“老妇幼办案组”组长王艳说道。
“女孩不满14岁,在刑法上通常被称为‘幼女’,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幼女是否自愿,均构成强奸罪。这也意味着,在法律层面上,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是绝对禁止的。”

“这不仅是一次普法,更是一次关于成长的‘排雷’。”
此次讲座直面网络诱惑、熟人社会、以及青春期懵懂等复杂现实风险。王艳检察官用多年积累的真实案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让女同学们听得懂、坐得住。她紧密结合农村社会生态,深入拆解真实案例中利用网恋诱导见面、借助长辈权威实施压迫以及通过物质利诱突破心理防线等常见犯罪套路。
“七成以上的强奸案,都是熟人作案,而非素不相识的陌生人。”
王艳检察官纠正了一个普遍误区,她深知,在农村地区,“熟人性侵”是潜伏最深的隐患。

针对中学生的生理、心理发育特点,王艳检察官提出了恳切告诫:“读书识字正当时,年少勤学犹未迟。别让青春冲动,遮蔽未来光芒;别为一时情愫,牺牲长久未来。”
最后,王艳检察官向女同学讲解了自救要点:“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说‘不’、要迅速离开危险环境,要第一时间向可信任的师长报告并报警;除此之外,要注意保留证据,不要丢弃、清洗相关衣物物品。”

王艳检察官强调,“熟人强奸案”是较难办理的一类复杂案件,该类案件多为“一对一”且犯罪嫌疑人否认意图强烈,在被害女性因暴力胁迫或羞于启齿等原因不能及时报警的情况下,客观证据的收集较为困难。
花季虽美,亦需护航。响水河子乡九年一贯制学校的校长表示,这种紧贴生活实际的法治教育,有效填补了家庭和学校在性安全教育上的空白。
在专题法治讲座结束后,王艳检察官又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同学们普及了反有组织犯罪的相关知识。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警示大家,要警惕校园及周边那些以“讲义气”为幌子的非法团伙,拒绝任何形式的“保护费”和“人情债”,更不要被胁迫参与不明资金的流转或充当他人的“挡箭牌”。

在离开校园前,“老妇幼办案组”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进行了全面检查。检察干警深入学校食堂操作间、储物间、就餐区,重点核查食品留样、原料采购台账、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环节,现场与校方沟通交流并提出优化建议。同时,检察干警还对校园周边的餐饮摊点、小卖部等经营场所的食品安全状况,以及校园周边交通警示标识、消防设施等公共安全情况进行线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记录,后续将依法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整改,切实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向阳生长”,不仅是节日的祝福,更应成为乡村儿童的日常。下一步,新宾县检察院将继续依托“老妇幼办案组”专业化优势,把更多“量身定制”的法治课送到乡村学校,让法治的种子在乡村沃土生根发芽,让每一朵山花都能在无畏的阳光下尽情绽放。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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