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市卫生局局长:坚决取缔院中院 |  |
| | http://fushun.nen.com.cn 2006-11-13 09:55:47 抚顺新闻网 | 11月 6日,市卫生局局长邢树瀛走进“行风政风热线”直播间。
市民反映:医院开的处方患者看不懂,卫生部门应进行规范。
还有,2002年 8月份有文件规定,50—60岁医保拨款应按 4.8%支付,但抚顺市只按 4%拨付,不知什么原因。
另外,个别医院对外出租科室,成为院中院应取缔。
解答:按规定,医生开的处方应用拉丁文和汉字书写,而且要规范。处方开完,医生应当向患者交待或者解释清楚处方的内容及使用方法等,我们应该严格地要求医生规范自己的处方书写行为,方便患者。
对于医保拨付比例问题,这不是国家统一规定的,而是针对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比如:在我市,2005年市政府111号令规定45岁以下按 2.5%、46—55岁按 3%、56—69岁按 4%,70岁以上按 4.8%拨付。这方面意见,我们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
关于院中院问题,此问题已引起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只要有群众举报,就要核实,如问题属实,坚决查处取缔。同时卫生局还责成有关部门加大这方面问题的查处力度。
市民反映:在三院牙科拔牙,一颗收费60元,在其它医院才 15元,收费是否有明确的规定和标准。
解答:根据《辽宁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规定:“……包括正常位牙齿因解剖变异,死髓或牙体治疗后其脆性增加,局部慢性炎症刺激使牙槽骨发生致密性改变,增龄性变化性等所致的拔除困难,每颗牙收费100元”,考虑到地区差异,三院按60%收,故每颗复杂牙收取60元。这不属于多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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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力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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