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因非法炒汇被银行发现后停办了业务,已经违法的他竟然还在银行大厅内阻碍其他客户办理业务,严重影响了银行秩序。银行报案后,刘某逃跑。公安人员经查刘某的交易单发现,今年 3- 8月其在一家银行的外汇交易金额就高达1000余万元。8月25日,刘某被抓获,因其从事非法炒汇事实确凿,刘某被检察机关正式批捕。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境内居民个人进行人民币和外币之间的兑换,必须通过银行等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按规定办理。通过黑市私自兑换外汇、通过银行个人本外币账户间私自转换兑换外汇以及通过“地下钱庄”、黑窝点等方式兑换外汇,都是非法买卖外汇行为。
非法炒汇具有很大的危害性,往小了说,在外汇黑市上兑换外汇,因为不受法律保护,老百姓可能上当受骗或被罚没,导致财产受损;往大了说,外汇黑市交易属于违法行为,同时外汇黑市活动助长了走私、逃汇、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危害正常的金融和外汇市场管理秩序。而且通过非法交易的外汇游离于国际收支统计之外,其交易的资金量难以掌握,从而直接影响到国家对外汇形势的判断以及相应外汇政策的制定和调整。
我市从1993年开始在银行门前出现倒卖外汇的现象,但由于人数不多,交易量也不大,一直没有引起高度重视。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步伐加快,开放程度不断提高,居民对外经贸活动频繁,出境旅游、留学、贸易日趋活跃,导致境内居民对外支付活动比较频繁,外汇市场需求增大。前一阶段,仅在中国银行抚顺分行门前经常出现的黑市交易人员就达到30人之多。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此类人员在中行办理交易就达 2万多笔,占全行交易量的一半,涉及金额 1.6亿美元,给银行造成的外汇兑换损失高达4000万美元。
据相关人士分析,外汇黑市的存在不外乎是一些人对黑市外汇的需求,他们非法用汇,以逃避国家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近几年,我国的外汇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实现了人民币有条件的可兑换,个人出境因私用汇范围和标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基本能够满足居民个人正常合理的用汇需求。
根据我市非法炒汇现象的存在,市政府在今年 5月,组织市外汇管理局及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禁止非法买卖外汇活动的通知》,并由市公安局经济文化保卫支队对全市非法炒汇活动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对于非法炒汇人员集中的部分银行,公安局还派出专人进行清理,并发出警告。
与此同时,市外汇管理局采取非现场监管和现场监管相结合,经常性监管和与公安部门联合办案相结合的方法对我市大额和可疑外汇交易进行监控。连续几起非法炒汇案件的破获也起到了一定程度的震慑作用。
通过一个时期的整顿,非法炒汇行为得到明显遏制。但非法炒汇人员并没有完全停止活动,他们开始向更多银行分散,交易也更加隐蔽。对此,相关部门正积极联合,做长期作战的准备,全力整顿外汇市场。
相关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买卖外汇是非法行为,一旦被发现将立即没收全部交易财产,情节严重者还将依据《刑 法》定罪处罚。同时,抚顺外汇管理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通过银行的日常大额和可疑资金报送工作,提取有价值的信息,进行分析调查,查找出外汇领域违法犯罪有价值的线索,不失时机地严厉打击各种外汇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
(记者雅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