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监督抓实了,软环境建设好转了”这是我市市民对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如实评价。
5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为了给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软环境,开展了一次次的检查、视察和调查活动,作出了一个个决定、决议,排除了干扰,破解了难题,用硬监督优化了软环境。
初擂战鼓
我市的软环境差,象一座封冻的冰山,禁锢着经济的发展。在 2003年初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们对软环境建设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会后,常委会进行了研究,决定举全委之力,对软环境进行强有力的监督,切实解决问题,给市民一个满意的回答。随后,市人大成立了软环境建设调查组,由常委会主要领导带队,深入基层开展了详细的调查。调查中,他们看到了软环境差的种种表现,特别是建设项目审批关卡多、时间慢,更是令人不寒而栗。全市建设项目审批关卡几十个,审批时间需要300个工作日。一位企业家说:“审批难,审批难,审批完了就过年”。我市有家大型企业,为了审批建设项目,专门成立了一个“盖章”公司。
“先从建设项目审批难上打开软环境建设的突破口。”常委会作出这个决定之后,与市长、副市长召开了联席会,提出建设项目审批时限由300个工作日缩短为 60个工作日。市政府认真落实常委会的决定,采取一系列措施拆关撤卡,使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当年就缩短了五分之四。
全面出击
建设项目审批时限的缩短,只是掀开了软环境建设差这座冰山的一角。为了使发展春风吹进我市的山山水水,常委会组成了 7个调查组,每个组由常委会的一名副主任带队,对 7个县区开展了为期 3个月的软环境建设调查,先后走访了 1500多人,收集意见、建议 2000多条。可以说,吃拿卡要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种种表现无处不见。常委会党组及时将两万多字的调查报告提交市委,市委常委个个发言,全力支持常委会对软环境建设的监督。紧接着,市委批转了常委会党组的报告,要求各部门对报告中反映的问题,认真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抓好整改。
为了进一步强化对软环境存在问题的监督力度,常委会及时向“一府两院”及垂管部门反馈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作出了审议意见,要求“一府两院”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切实把软环境的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一府两院”积极行动,召开了软环境整改工作会议,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层层落实整改责任的工作机制。年底,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一府两院”的汇报,大多数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也制定了整改措施。
立法规范
我市的软环境差,有些问题是人为的,有些问题则是一些部门为了自身的利益而制定的条条框框。为了依法规范软环境,2005年,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制定《抚顺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了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同时,召开 6次专题座谈会和专家论证会,收集各类意见近百条。经过一系列调研、起草、论证和审议工作,十易其稿,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和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该法规于 2005年 7月29日公布,2005年 9月 1日起施行。这部法规是立法工作中的一项创新,也是省内第一部专门规范软环境的地方性法规。它的出台,标志着我市的软环境建设开始步入法制轨道。
法规公布后,市人大常委会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联合召开了贯彻法规动员会,要求“一府两院”认真贯彻这部法规,切实把软环境建设进一步抓实抓好。“一府两院”以这部法规为准绳,彻底清理了一些部门制定的条条框框,为我市带来了发展的春天。
跟踪督查
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前三年的有力监督,使软环境有了明显的好转,但仍有些深层次的问题没有很好地解决。2006年和2007年,市人大常委会采取一系列措施解决软环境的深层次问题。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对审批事项进行深入调查,要求市政府减少审批事项,缩短审批时间。市政府大力减少审批项目,同时,建立了审批大厅,大大缩短了审批时间。市人大常委会对县区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调查,提出了进一步下放经济管理权限等意见和建议,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力地促进了县区的发展。
为了使软环境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市人大常委会聘请 70名各级人大代表为软环境的监督员,设立代表投拆电话,开设了代表“直通快车”,编发《人大代表反映》简报。这些有力的措施,使市人大常委会及时了解软环境建设的进展情况。同时,对于存在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直接进行监督,促使问题尽快解决。
市人大常委会监督软环境建设,有力促进了我市的经济发展,不仅受到了市委和全市人民的好评,也得到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的好评。
(史志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