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驻抚部队官兵后顾之忧
军队转业军官、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安置、军休干部接收、军官子女入托入学,是广大官兵十分关心、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问题。
面对这种情况,市民政局采取了政府指令性安置与鼓励自主择业两轮驱动的安置思路,制定了新的《驻军随军家属就业办法》、《关于现役 军人子女入学有关事宜的通知》。针对近年来团以上军转干部安排职务偏低的现状,确定把团职军转干部安置作为重点。
我市还为退伍士兵开设了“专项劳务交流市场”,让退伍士兵和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对随军家属和农村入伍的退役士兵,免 费进行职业技能培训。近年来,全市军转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率分别达到100%和 98%,随军家属也得到妥善安置,军人子女入学入托问题得到解决。
积极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重要节日拥军,在我市已形成良好的传统。每年“八一”、春节,市委、市政府、各县区和同部队结对子的企事业单 位,都广泛开展慰问部队活动。2004年以来,市民政局在春节、“八一”的重大节日赠送慰问品、慰问金总价值200多万元。
部队每一次外出训练、演习等重大行动,市里都组成慰问团前往慰问。2005年“ 8·13”抗洪抢险之后,市民政局代表市委、市政府为抚顺军分区、雷锋生前所在团等部队请功,还给在抢险斗争中做出巨大贡献的部队发放慰问金。
试飞英雄李中华的事迹传到抚顺后,市委书记周忠轩等市领导到其家乡慰问,赠送其父母慰问金并将其父母接到抚顺检查身体,诊治疾病。2007年春节,省政协主席郭廷标来抚顺慰问部队,对抚顺双拥共建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全面落实抚恤优待政策
1999年 7月 1日,我市开始实行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以来,较好保证了优抚对象生活与当地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我市克服财力困难,积极筹措资金,使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提高到1000元,在乡复员军人定补标准分别达到抗日的每人每年3120元,建国前入伍每人每年2500元,建国后入伍每人每年238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达到每年 2060元,在乡复员军人遗属生活补助每年1080元,抗美援朝民兵民工补助每年1512元。
同时,结合《抚顺市农村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细则》,有效解决了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问题。抚恤补助优待金按规定实行县级社会化发 放。为解决部分优抚对象住房难,我市采取政府出资为主,单位帮扶、社会捐助为辅的原则,共筹集资金800多万元,共为197户优抚对象新建住房412间,为近200户优抚对象维修了住房。
市、县两级财政共为优抚对象提供抚恤补助、医疗补助和优待资金1700多万元,筹集群众优待资金2000多万元,优抚对象医疗难、住房难、生活难问题得到很好解决。另外,我市还加强对烈士陵园和光荣院建设和管理,下发了《关于加强县乡级烈士陵园管理维护的通知》、《加强光荣院(养老院光荣间)服务管理的通知》,市、县财政列专项资金用于烈士陵园维修管理,按时足额拨付光荣院工作经费,保证了各项优抚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保障了优抚对象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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