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1月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在新宾满族自治县全面启动。听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惠多,该县红升乡红升村村民李云山欣然交付了 10元“参合”金,但始终没感到实惠在哪儿,直到他因肺内感染住进了红升乡卫生院。 8月16日,当记者走进李云山 住的病房时,他已入院 3天。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 3天来诊查费和治疗费共花了230元,按规定扣除 50元起付费后,余下按45%可以得到补偿,这样,他可得81元的补偿金,由此,他也初次尝到了“参合”的甜头。
据了解,在新宾满族自治县像李云山一样“参合”的农民有近 17万人,“参合”率为77.28%,到目前为止,全县已有近 1.3万人得到了补偿金,共计达 174.8万元。而红升乡作为全县的示范乡,目前“参合”农民有 7000余人,“参合”率达80%,受益群众 1500余人,一次性补偿金额最高达到了2300元。
从 2004年年底开始,为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因病返贫、因病致贫以及看病贵、看病难等问题,国家从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的角度出发,在相关省、市先后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我市于2005年在清原满族自治县开展了“新农合”的试点工作,在取得了较好收效的同时,于今年在新宾满族自治县全面启动“新农合”。为了让农民进一步了解“新农合”,新宾满族自治县县委、县政府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县政府专门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并迅速为该管理中心落实了办公经费、人员编制等。结合新宾实际,县卫生部门向县政府提出了延伸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提高住院医药费补偿比例、增加用药目录、提高住院封顶线等建议,在得到了省、市政府的一致批准后,县政府调整了“新农合”的实施方案。
(记者孙晓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