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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通过贯彻科学发展观来保持先进性
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在发展问题上的集中体现。组工干部只有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哲学水平,才能自觉地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组织工作,实现科学发展。
把握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是辩证唯物主义的科学态度。组织工作在运行中,也存在和形成了自身特点的规律。只有充分认识、尊重和把握这些规律,并按照规律办事,组织工作才能更好地实现科学发展。比如,在干部培养教育方面,就要坚持政治理论、专业知识、现代技能相结合,坚持集中培训与实践锻炼相结合,构建新型干部教育培养体系,等等。党的组织工作中的内在规律,有些是相对稳定的,有些仍需要不断探索,只要我们掌握了各项具体工作的规律,才能更好地推进组织工作的科学发展。
摒弃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要拿起反思的武器,经常检查思想和工作方法是否符合唯物辩证法的要求,从而避免片面性和绝对化。从总体看,组织工作为推进发展提供了较好的保证。但也应当看到,一些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东西仍然存在。比如,有的在领导班子配备年轻干部时,不顾客观实际在年龄上搞层层递减;有的用“一刀切”的办法解决干部“下”的问题;有的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不切实际地强调高学历,等等。这些做法违反了唯物辩证法的要求,必然对实际工作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这是在组织工作科学发展中必须要纠正和摒弃的。
大力推进创新。科学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组织工作也是如此。要想更好地为“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必须坚持与时俱进,积极推进改革创新。要创新工作理念,打破就组织工作抓组织工作的固有思维,确立新的价值取向和工作理念。要创新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制度创新。进一步创新党的组织制度及对党建工作加强领导的制度。
要创新工作方法,善于借助现代信息网络和电子视频等手段,将现代管理科学、行为科学、人力资源开发等学科的科学理念和现代手段运用到组织工作中来,不断提高组织工作的效率和科学发展的水平。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汤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