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油三厂北墙外的一家服务公司内,悬挂的国旗仅剩了一颗星,国旗大小不足原来的 1/3。
“太不像话了,这样岂不是玷污了国旗的尊严。”读者王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反映鞍山路东段石油三厂北墙对面的一家服务公司,悬挂的 国旗长时间不更换清洗,致使整面国旗已经支离破碎。
记者在现场看到,一面暗红色的旗在旗杆上飘荡。旗上面只有一颗大五角星。
据当地居民李先生说,该公司原来是石油三厂建安公司,现在不清楚该公司到底还存在不存在。但国旗由五颗星变成了一颗星,李先生很不 理解。“国旗的尊严谁也不能玷污。”李先生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任何单 位、组织或个人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
这家如此悬挂国旗的单位是否应该将这面破损的国旗换换了。
(记者张博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