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来赋闲,读报也是一种消遣。然近读有关慈善话题的两则报道,一忧一喜,似有些许感悟,拈出来和读者诸君说说。
一则是一家慈善总会发布的通告。开宗明义,要聘任该总会的名誉会长、名誉副会长、名誉理事若干,显然是为了健全壮大组织,以期推进 该地区的慈善救助事业,用心可谓良苦。然而,让笔者大跌眼镜的是,通告中却标出了明码实价,告诉某些有钱人,要想弄个荣誉职务,是要付钱的:要当名誉会长吗?请付费 100万;要当个名誉副会长则可减半,交上 50万,依此类推,不一而足。事情的结果如何,因为不是圈内人,不得而知,但笔者思之再三,颇不以为然:这不明摆着告诉人们,只要花上100万元、 50万元,就可荣戴桂冠一顶。虽然该总会可以因此筹得一些慈善经费,然此举似乎不太得体。且不说名誉会长、副会长之称谓,虽不是什么高官显位,却也应该受到人们尊崇和敬慕的。而把这种积德行善的光荣职位用等价交换的办法加以买卖,令人不可理喻;再说就是有些想要捐出50万、 100万元的善良而富有的人,也许要望而怯步的,因为怕被人讥笑为沽名钓誉,玷污了自己的信誉名声;至于某些没有慈善意愿之人,很可能对此不屑一顾……
笔者在这里说三道四,绝不是反对诸多慈善家扶贫济困的义举,更不怀疑发布通告的这家总会的慈善目的,只是想说,用出卖桂冠的聚款之 法似乎欠妥。因为大家都很明白:慈善在心。没有慈善之心者,你再用什么耀眼的招牌,怕也难动其心而献上大把金钱的。世界首富比尔· 盖茨也好,刚刚故去的商界巨子霍英东也罢,他们之所以将数百亿、数十亿资产慷慨地用来救助处于贫困之中的各类人群,就在于他们认为 “带着巨额钱财离开这个世界是一种耻辱”。他们的慈善之举,完全出自自己报效社会的内心,而绝非是为了戴一顶什么荣誉桂冠。
另一则是 2006年胡润中国慈善榜近日揭晓,著名慈善家余彭年,身家 30亿而捐款金额高达 20亿,成为新科慈善状元。了解了他的慈善人生,更耐人寻味。
1997年 10月,在香港从打工仔打拼起家的余彭年,在深圳开发建设彭年酒店。2000年 6月 2日酒店建成,余彭年突然召集家人开会,宣布永久性地将酒店整幢大厦经营所得的利润捐献给社会福利和教育事业,待到他百年之后,大厦产权不赠予、不继承,经营所得利润继续无偿捐献社会,直至大厦使用期结束。
(刘全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