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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投票说明: 共20名候选法官,按姓氏笔划为序, 请查看“十佳法官”候选人简介, 注意您最多可以选择10名法官,多者无效。
投票开始日期: 2005年9月2日 投票截止日期: 2005年9月9日
在您投票前请您首先填写个人信息,请点击(不填写个人信息的投票将视为无效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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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两级法院开展“十佳法官”评选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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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推进全市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鼓励先进,弘扬正气,提高法官的素质,树立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市法院决定,在全市两级法院开展“十佳法官”评选活动。 为了使评选活动更加民主、公开、透明,此次活动采取社会各界群众投票与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领导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候选人的事迹及投票具体要求将分别刊登在近期的《抚顺日报》、《抚顺晚报》和《抚顺新闻网》上,欢迎社会各界群众踊跃投票,并给予监督。投票可采取邮寄方式,也可采取直接送交方式。投票时间截至9月9日。
邮寄及送交地点: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608房间
联系人:符巍巍
监督电话:7719320
邮编:11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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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人民法院将在全系统内开展“十佳法官”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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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即日起,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在全市法院系统内评选出10名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业务精通、司法为民的优秀法官,这是记者昨日下午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据新闻发言人、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张鑫介绍,为弘扬正气、展示优秀法官的风采,推进我市法院队伍职业化建设,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从2005年8月下旬开始,由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由抚顺日报、抚顺晚报、抚顺电视台、抚顺电台、《抚顺新闻网》协办,开展抚顺市“十佳法官”评选活动。评选“十佳法官”的基本标准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公正廉洁、纪律严明。具体的标准为6个基本内容:一是忠于法律、忠于事实、不畏权势、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在审判、执行等工作中成绩特别显著的;二是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拒礼拒贿、形象好、作风佳,群众口碑好,法院干警认可,社会满意度高的;三是严格依法办案,近三年内审执案件数量多质量高,三年平均更审、改判率低于2%,三年内无执行错误,无错封、错扣、错划,发现、防止或纠正重大错案,事迹突出的;四是刻苦学习法律专业知识,钻研本职业务,善于将所学应用于审判、执行实践,提高案件效率和质量,成绩显著的;五是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勇于改革创新,为人民法院改革做出突出贡献的;六是其他工作成绩突出的。
为了保证评选活动公平公正运行,这次评选工作由多家单位联合成立“十佳法官”评选委员会,具体负责人选的推荐、考核、评定、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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