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清原6名不孝子女被老爹告上法庭 |  |
| | http://fushun.nen.com.cn 2006-06-27 09:12:23 抚顺新闻网 | 6月 16日,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原告江老汉随被告小儿子居住,江老汉 其余的五名子女每人每年付给赡养费 300元,医疗费用按实际支出 6被告平均负担。
76岁的江老汉是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农民,育有三儿、三女共 6名子女。 2001年,江老汉的妻子因病去世,江老汉一直自己生活。近两年江老汉体弱多病,不能参加劳动,身边又无人照顾,按当地习俗,赡养老汉的义务,应由大儿子江某某承担,然而江某某不但不照顾其父亲,还强行占用村里分给江老汉的土地,收获的粮食自己全部独占,一粒也不给老人。江老汉重病期间,长子江某某不理不问,滴水未送还到老汉的住处想占用老汉的房子。这使江老汉感到心寒。 4月 24日,江老汉一纸诉状将 6名子女全部告到法庭,请求法院判令 6名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精神抚慰义务及生病照顾义务。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法官做了大量调解工作,但是江老汉的子女有的同意赡养,个别子女仍不想尽赡养义务,在调解无望的情况下,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记者韦小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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