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14日晚上8点刚过,外出多日的于某驾车回到了位于敖家堡乡某村的家中,由于没有带钥匙,于某用力敲了很长时间的院门也不见妻子来开门,他跳过大墙却发现房门也是锁着的,妻子到哪里去了呢?是不是有什么事,一种不祥的预感袭上心头。于某转到房后借着打火机的亮光看到西屋的窗子是开的,于是他跳进屋子直奔东屋,东屋的门玻璃被砸碎了,散落在走廊的地上。当他把门打开,开灯一看,妻子躺在地上,衣服和地上是一滩已经干涸的殷红的鲜血,脖子上还缠着电话线,妻子已经没了气息。于某用颤抖的手拨打了报警电话。
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于某的报警电话后,主管刑侦的副局长周福杰、刑警大队大队长杨金明等人立即带领侦查员及技术人员赶到现场。这是三间新盖的房子,里外装修的比较气派,中心现场在房子的东卧室的地上,死者仰卧在地上,头部及颈部均有伤。初步勘察现场后,当晚警方在现场没有发现什么痕迹。一大早,市刑侦支队技术大队的侦查员也赶到了案发现场。经勘查,现场没有一枚指纹,也没有一枚足迹。在现场的墙上、灯开关处都留有大量的血手套痕迹,门玻璃的碎片在死者身体下面。从现场反映看,被害人应是从卧室的炕梢到炕头,然后又被拖拽到地上。头部钝器伤,颈部锐器伤且有电话线勒颈。尸体解剖后,确定死者失血过多为致死原因,因为死者长期独自一人在家尚不能确定死亡时间。现场勘查和尸体检验结束后,清原警方召开了案情分析会,县公安局局长宋毅、政委王胜利听取案情汇报,根据现场勘查和尸体检验的结果,分析认为确定死者的死亡时间是侦破此案的关键,造成死者颈部伤的锐器是作案人就地取材用死者家的切西瓜刀所致,电话线也是死者家的,造成头部伤的钝器为木棒。从地上的玻璃碎片、尸体及屋内柜厨被翻动的情况看,作案人的目的就是抢劫,而行凶者得手后杀人灭口只能证明系熟人作案。根据现场分析的结果,县局决定成立“4·14”专案组,由副局长周福杰任组长,刑警大队大队长杨金明任副组长,并抽调精干警力15人。县公安局局长宋毅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指示做了动员,要求在短时间内侦破此案,以减少社会影响。
按照现场的情况,专案组展开了走访调查工作。在走访村里小卖店时,专案组获得了一条重要线索:死者在8日晚上曾在小卖店玩扑克,并于晚上8点走的,临走时还买了两根雪糕,在此之后再没人见过。小卖店业主的证言与死者家现场茶几上留有的两根雪糕棍形成了相互印证,死者应该是8日晚被杀的。获取这一重要情况下,走访8日后从村里离开或去向不明的人就成为了案件的重点,为此,专案组对该村200余户人家进行了再一次的拉网排查登记,重点是案发期间回来以及去向不明的人员。在走访到一户农家中时,专案组获得一条重要信息,该户主的儿子于野(男,21岁,在外面打工)于4月6日回到佟家沟家中后跟家长要钱,7日就走了。为什么走的这么匆忙呢?周福杰副局长、杨金明大队长分析后认为这其中有很大疑点,于是专案组对于野的外围情况展开调查。于野在敖家堡村有一个好朋友叫李宏岩,二人同在外地打工。走访时有人证实在4月8日晚上曾看见于、李二人在敖家堡村出现过,且案发后于、李二人均去向不明。随着走访调查的深入,于、李二人的嫌疑逐步上升。同时经工作发现于、李二人曾在2004年卖给本村村民两台微型面包车,经上网比对,这两台面包车都是沈阳市铁西区的被盗车辆。警方进而分析认为:于、李二人在外地作案,害怕被抓获,急于藏身但手中没钱,且于野熟悉死者家情况,很有可能铤而走险实施作案。于是专案组将抓捕于、李二人确定为侦破“4·14”故意杀人案件的突破口。于野、李宏岩现场身藏何处呢?时间随着侦查员们的紧张工作而流逝。4月25日,有人在清原镇长岭桥看见了李洪岩,在去叫他时,李洪岩却夺路而逃。专案组抓住战机,在市局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将于、李二人的行踪锁定在清原镇阿尔当、新立屯村处。于是县局抽调60余名警力,分成六组到阿尔当村等处进行设伏堵截。就在堵截的同时,于野还气焰嚣张的给敖家堡派出所所长打电话进行威胁。在设伏的时候有村民向警方反映,李洪岩、于野二人在当地一小卖店买东西后顺阿尔当北山的山道向北三家乡上沿沟方向走去。各搜捕小组迅速行动,开始上山抓捕。25日17时 30 分,在上沿沟和下沿沟交接处警方将李洪岩当场抓获。经就地突审,李洪岩交待于野向相反的方向跑了。搜捕小组又进行追捕,但于野已经逃得无影无踪。李洪岩被押回县局刑警大队后,专案组迅速组成了周福杰副局长、杨金明大队长、教导员王锋、副大队长王克红的四人审讯小组,周福杰副局长亲自主持审讯工作。在证据面前,李洪岩被迫交待了作案动机和犯罪事实:因为手里没钱,两人在沈阳铁西区盗窃车辆后,想弄点钱逃跑,于野说自己家的邻居于某家新盖的房子,还有一辆高级轿车,他家能有钱,于某长年不在家,正好方便作案。于是两人在4月8日晚窜至敖家堡乡某村死者家中,抢劫时因害怕被害人发现,他们先将死者的头部用木棒击打,然后又用其家的电话线勒住死者的颈部,怕其不死,又用其家的西瓜刀将死者的颈部划伤。两人共抢走人民币1000余元,金项链一条,金戒指两枚,金耳环两枚,托普手机一部,总价值近7000余元。
犯罪嫌疑人李洪岩的供述与“4·14”案件现场形成了印证,至此“4·14”抢劫杀人案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于野已被列为网上逃犯,警方正在全力缉捕中。
(李跃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