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委员新思维新作为
作为复旦大学培养出来的博士后,他充满睿智;作为一名法官,他严谨细致;作为一名民建会员,他耿介直言;作为一位政协委员,他充满激情,极具责任感。他就是被聘为市政协十一届委员会委员的新抚区法院副院长李立景。
作为我市引进的高级人才,李立景曾经先后在沈阳市检察院及基层检察院锻炼、工作,并在辽宁大学法学院任教,同时是兼职律师———这是一位典型的学者型法官。
促进司法公平正义和效率的平衡,一直是他思索的问题,也是他要在本次政协会议上参政议政的重要内容。
李立景委员认为,解决当事人争议 ,促进社会和谐秩序的生成,是司法的终极目标。涉法访如何降下来?要研究治本的问题 ,不能把审判和处理上访隔离开来。要尽量避免亡羊补牢式的努力,要使息诉息访意识成为贯穿整个审判工作的一条红线,将潜在的涉法访因素消解在诉讼程序中。司法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这里既有司法作风问题,也有法官业务素质问题,还有社会制度体系之间的协调性问题等。党的和谐社会理论的提出,为司法改革提供了新的视角。通过将国外恢复性司法和协商性司法理念与本土和谐诉讼文化的结合,实现了从神秘司法、模糊司法到透明司法、精密司法的范式转换,不仅是落实十七大报告提出的依法保障公民四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实现司法民主的要求,同时也是全球司法改革不可逆转的趋向。
李立景委员最后充满思索地说,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尽管具有天然的规范依赖的保守性格 ,但这不应该成为思维惰性的借口。转型期的中国为司法创新提供了很好的机遇,抚顺作为一代王朝的发祥地和启运之城,应当为中国的司法改革做出应有的贡献。
(记者张永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