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将于 2007年 4月25日上午 8时 30分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厅召开,会期半天。
建议本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 2、人事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