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记者获悉---在乡复员军人抚恤补助优待标准提高了 |  |
| | http://fushun.nen.com.cn 2007-03-21 08:44:41 抚顺新闻网 | 昨日,记者在全市双拥工作会议上获悉,2006年我市双拥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其主要表现为,在乡复员军人的抚恤补助优待标准提高了。
记者了解到,2006年经过全市共同努力,抗日、建国前后不同时期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标准从每年2812元、2260元和2060元分别提高到3100元、 2500元和238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每年2060元;在乡复员军人遗属补助从每年675元提高到每年1080元;抗美援朝民兵、民工补助从每年840元提高到每年1512元。因战、因公以及二级残疾军人护理费 从每月240元提高到每月345元;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从每月 240元提高到每月276元;优抚对象医药费达到1000元,其中发到本人700元;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规定达到当地上年度纯人均收入标准。
(记者华涛) | |
[责任编辑:何力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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