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 23日,清原县委做出决定,授予张金柱同志“全县党的农村基层干部的模范”荣誉称号,并在全县开展向张金柱同志学习活动。 张金柱同志现任清原大苏河乡平岭后村党支部书记,1980年 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 2月担任平岭后村党支部书记,曾先后被评为县、市、省优秀共产党员和市劳动模范,连续 3届当选抚顺市人大代表(张金柱事迹详见本报 1月 26日长篇通讯《村支书的楷模———张金柱》)。 《决定》指出:向张金柱同志学习,要学习他对党忠诚、牢记宗旨、献身事业的政治信念;向张金柱同志学习,要学习他情系群众、致富图强、造福百姓的为民意识;向张金柱同志学习,要学习他公而忘私、不畏艰难、忘我工作的奉献精神;向张金柱同志学习,要学习他严于律己、刚直不阿、一身正气的清廉品质。
(记者朱虹姜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