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交通民警,夏受烈日炎烤、冬忍彻骨严寒。然而,市公安交警支队顺城大队的岗勤民警郭玉华,却以苦为乐,无怨无悔,爱岗敬业, 22年如一日,用无私奉献的精神和辛勤的汗水,疏导交通、纠违化险,为确保良好的交通秩序做出了积极贡献。
1985年 2月,郭玉华走上公安交警岗位,被分配到新抚区队站前岗任岗勤民警。在站前形象岗位,他一站就是 8年。在这漫长的岁月里,无论是骄阳似火的盛夏,还是大雪纷飞的严冬,他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由于常年在户外站岗执勤,他患上了风湿性关节炎和高血压,但他却把个人疾病置之度外,上班干在前,下班走在后,任劳任怨。
1993年以来,郭玉华又先后被调至东西一路、十一道街和新华岗站岗执勤。他每到一处,都忠于职守,认真履行职责。郭玉华今年已经53岁了,有些老熟人常问他现在的职级,他却乐呵呵地说:“职级高低都是为人民服务。”
郭玉华以执法为民为行为准则,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对司机违章超车、超载、违停和闯红灯等行为,他坚持认真纠违,按章处罚。自 1985年以来,他纠违约两万余件,无一差错,无一投诉。他所承担的岗勤责任段无一起交通事故。前不久,一司机违章停车,郭玉华上前先敬礼后纠违,司机知道自己违章,连忙掏出 50元钱往老郭手里塞,并说:“这钱就交给你了,不用开罚单。”郭玉华一边向其宣传交通法规,一边照章办事。 20多年来,郭玉华拒收钱物 100多次,以实际行动展示了人民警察廉洁自律、秉公办事的良好形象。
到2006年末,他先后被省政府记 3等功一次,市政府记大功一次,并连续 3年荣获省市最佳交通民警称号。
(陈锡贤 任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