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申办程序
1、申请立项。
2、申领批准证书。
3、申领营业执照。
外商独资企业申办程序
1、市外经委初审。
2、省外经贸厅审查、颁发批准证书。
3、市工商局外贸分局核发营业执照。
外埠投资企业申办程序
1、申请开业(由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审查)
2、申领营业执照(由市工商局注册分局核发)
外商投资企业立项审批
1、立项审批的分工。属于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基建项目,市计委审批或转报省计委;属于中外合资、合作的技术改造项目由市经委审批或转报省经贸委。
2、审批权限。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资金、能源、交通、供水、外汇等不需平衡的项目由市计委、经委审批;3000万美元以上(不含3000万美元)的,由家鼓励支持发展,并不需要国家平衡的项目,根据立项审批的分工,由市计委、市经委初审后,报省计委、省经贸委审批;3000万美元以上,国家限制、禁止发展的项目或需国家平衡的项目由省计委、省经贸委初审后,报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审批。
3、外商来抚顺的申办程序。对外商来抚顺的邀请函随到随办。在所洽谈项目开工之前,外商需到抚顺进行前期工作,可随时提出申请,市外经委随时予以办理邀请手续。项目开工后,对外方来抚顺进行工作的工程技术管理等人员,由企业提出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6-12个月的外国人暂居证,在此期间可以多次往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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