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环保局建议各级人民政府于5月30日前对225家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的造纸厂予以关闭取缔,并拆除设备。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举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共同参与辽河治理和污染减排工作。 举报电话:省环保局 024-86625210;各市环保局 区号+12369
沈阳市县区人民政府已依法责令关闭下列42家造纸企业:
沈阳市新兴造纸厂 沈阳市顺达纸板厂 沈阳市宏达造纸厂 沈星造纸厂 沈阳市满融造纸厂 苏家屯区鑫金纸制品厂 沈阳博森纸业有限公司 沈阳圣龙森造纸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沈南造纸有限公司 沈阳市名扬顺造纸厂 沈阳龙亭纸业有限公司 新盛造纸厂 沈阳市兴盛造纸厂 新城子区永胜造纸厂 辽北造纸厂 沈阳市洁美造纸厂 沈阳市龙河纸业有限公司 沈阳市新城子区顺达纸制品厂 汇金丰纸业 广进纸制品厂 沈阳永一造纸有限公司 新民森茂纸业有限公司 沈阳市顺峰造纸厂 沈阳市玉泉纸制品厂 沈阳市日月发塑革制板厂 新民市海雁纸制品厂 新民市利民纸板厂 新民市大华造纸厂 沈阳市康平纸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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