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考生提供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市政府决定,在高考期间对第十中学考点周边地区实施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 2008年 6月 7日、 8日上午 8时 30分至 12时,下午14时 30分至 17时,东洲大街禁止货运机动车、拖拉机通行。禁行车种可由城乡路———东洲河道内便道———石油二厂油品库消防通道西段———搭连二街———搭连立交———河堤路东段双向绕行。
二、 6月 8日下午 15时至 15时 30分,东洲大街禁止一切机动车辆通行。
三、东洲大街第十中学门前200米范围内,禁止停车;公交站点设在禁停区域内的,应在禁停区域之外设置临时乘降站点,并禁止在站点滞留。
四、所有经由东洲大街通告的车辆,应顺序行驶、不准超车、严禁鸣笛,并尽量避免因急刹车、急加速等产生较大噪声的情况。
五、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合理调度车辆,尽量避免在考试期间经由东洲大街通行。
六、东洲大街沿街各商场、店铺,在高考期间不得播放音乐,不得高声叫卖。
七、考生家长应积极支持和配合交通管制工作,共同为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
八、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抚顺市人民政府
2008年 6月 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