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张女士去年 6月办理了借款期限12年的15万元个人公积金住房贷款,如果正常还款将在 2019年还完。听说公积金贷款按借款合同正常还贷12个月以上可一次性办理提前还款手续,考虑到以后的还贷压力,张女士于今年 7月筹措资金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了提前还款手续,付清了本利金额。据了解,到目前我市已有924名借款人办理了提前还款手续,结清还款金额6000余万元。
提前还款有什么条件又该怎样办理呢?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介绍,《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管理办法》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业务是指对已发放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贷款尚未到期的借款人用自筹资金办理的提前偿还贷款本金的业务。其中包括提前全部还贷和提前部分还贷。办理公积金贷款提前全部或部分还贷,借款人必须是已按借款合同正常还贷12个月以上的,且还款状态正常。其中:申请部分还贷的贷款期限缩短,每次还贷最低限额为 1万元,且不得低于12个月的贷款本息额,还贷金额至千位,每年限还贷一次。
办理提前全部或部分还贷的办理程序为,申请人本人按本规定办理提前全部或部分还贷手续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婚姻证明、银行还款证明、借款合同到中心结算窗口领取《提前还贷审批表》;中心结算窗口信贷人员对借款人填写的资料审核无误后,开具《对账单》,借款人到还贷银行对清帐目,然后将相关手续报送大厅主任、个贷处审批;借款人到所在银行还款,部分还贷的需重新制定还款计划表。 (记者 谢青) |